经韶关学院保卫处、资产处、化学与土木工程学院共同研究,学校领导批准,学院实验中心对剧毒药品管理执行“五双”管理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用、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办法如下:
一、新购置的保险柜密码由化学与土木工程学院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院长掌握,中间锁孔三把锁匙由学院试剂保管员掌握,门边二把锁匙由学院实验中心主任掌握,三人同时到场方可开启保险柜。
二、保险柜移动需由保卫处、资产处、化学与土木工程学院共同决定,签署书面意见,由三方同时到场方可移动。
三、密码牌、锁匙应妥善保管,未经保卫处批准,不得借或转交他人,不得遗失,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应立即报告保卫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四、验收剧毒品由两位保管员先后核对实物与购买计划单的一致性,检查剧毒品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清晰、无渗漏、无启封痕迹、称定重量,以上有一项不合格,保管员有权拒绝接收。
五、领用、退还剧毒品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剧毒药品的增减账目必须高度准确精细,使用剧毒药品,必须由实验员共同填写《剧毒药品领用报告单》注明用途用量,并经实验室负责人核定签字后,才能发给(限一次用量),并由保卫处定期检查。
六、交接剧毒品由两位保管员填写变更手续,并经实验室负责人核定签字后,才能变更保管人。
七、剧毒物品使用完毕后的剧毒品内包装材料或剩余品严禁擅自丢弃,必须交保管员统一管理,填写《剧毒物品销毁记录》申请销毁。剧毒品及其内包装材料销毁由学校保卫向公安局提交申请,批准后,指定四人按批准方法销毁,两人销毁,两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