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学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督查实施办法》(韶学院党发[2017]14号)的文件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2017年对英东生命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英东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教育学院、音乐学院、旅游与地理学院9个二级学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开展督查。
督查工作的重点包括以下内容:1、二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执行学校决策部署、推动改革发展的情况;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两个责任”、惩防体系建设,遵守廉洁纪律的情况;3、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以及选人用人、经费管理、党务(政务)等公开的情况;4、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5、学校党委要求了解和监督检查的其他事项。
督查工作坚决落实政治巡视的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以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
督查组主要受理反映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从严治党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反映。
督查组受理情况反映的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之前,联系方式为:
校纪委办公室(行政楼613、614室)
联系电话:8120004,8120015
电子邮箱:sdjw@sg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