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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研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落实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有关研修组织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研修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

(一)教师研修:化学、英语专业教师,其他感兴趣的师范类专业教师。

(二)师范生学习:所有纳入免试认定改革的师范类专业在读学生(此前已完成相关培训过程性考核者除外)。

我校参与免试认定改革的师范类专业为:1.公费师范生专业:小学教育、美术学、音乐学、体育教育等4个专业;2.普通师范生专业: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体育教育、音乐学、舞蹈学、英语、化学等14个专业。

二、学习方式

(一)教师研修

1.登录国家智慧教育平台高等教育教师专业发展专区(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进入免试认定改革相关专业教师研修专题,或者直接登录专题网址(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exempt/)。

(二)师范生学习

登录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basic.smartedu.cn),进入教师研修频道师范生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课程专题。

三、研修时间

(一)教师研修:2023年2月16日至3月31日。

(二)师范生学习:长期支持

四、研修要求

(一)教师研修

师范类专业教师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师德典型引领”“影视中的'国之大者”四大主题相关课程学习和相应的课后测试(同一学习资源学习时长将同步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和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专题)。教师完成一定时长的课程学习后可以参加课后测试,测试答题次数不限,相应时长学习测试满分即为该课程学习通过(具体课程及学习时长要求详见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学习指南)。

教师课程学习和课后测试情况将作为专业办学质量审核的相关因素,供后期免试认定改革范围调整参考。

(二)师范生学习

按照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以及《韶关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考核作为免试认定改革高等学校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的组成部分,纳入师范生培养过程和结果质量监测。

五、组织管理

(一)为及时掌握师生学习进展情况,协调研修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各参与免试认定改革相关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指定1位老师负责相关工作,负责老师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3年2月25日报送教育学部邮箱(sgxyjyxb@sgu.edu.cn)。

(二)本次研修完成学习后,请各相关二级学院汇总教师研修情况,填报《XX(学院)免试认定改革师范专业教师研修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于2023年4月3日前发送到教育学部邮箱(sgxyjyxb@sgu.edu.cn)。

(三)师范生学习情况在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中《韶关学院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填报。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方式:0751-8617956。

附件:2023年免试认定改革师范专业教师研修情况汇总表.doc

教育学部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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