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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就业创业政策(企业申领)其二
日期:2022-04-1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员工制家政企业补贴

(一)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

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属于家政服务企业。

(2)相关人员属于家政服务人员。

(3)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补贴标准:每月按不超过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每人最长可享受3 年。同一人员先后被多个 员工制家政企业招用并申领本项补贴的,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二)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条件:

1. 用人单位属于家政服务企业。

2. 相关人员属于家政服务人员。

3. 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4. 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失业保险缴费人数达到20 人以上。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补贴标准:按上一年度月平均缴费人数,每1 人 1000 元(不足 1 人部分不计算)。

补贴期限:每年一次。

(三)家政服务企业商业保险补贴

补贴条件:

1. 相关单位属于家政服务企业。

2. 相关人员为家政服务人员。

3. 相关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由单位出资为其购买家政服务商业保险。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单位。

补贴标准:按家政服务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的50%给予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50 元。

补贴期限:每年一次,最长不超过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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