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关工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部署要求,根据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全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中关工委事业〔2023〕5号)精神,以及《关于2023年韶关市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全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征文活动方案》的要求,现将我校开展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活动,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通过组织广大青少年从不同视角、领域,结合自身实际,以叙事的方式记录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身边人、身边事,引导青少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征文主题
法治改变生活
四、征文对象
学校在校大学生(青年组)
五、征文要求
1.内容要求:紧扣“法治改变生活”主题,描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中国故事;抒写人民群众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鲜活故事;可以写法治先锋人物的精彩故事,写五老普法的感人故事;写亲身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行动故事等。凡人小事、实情实景;弘扬正能量,倡导主旋律;提倡真善美,反对假大空。
2.体裁要求:微小说、小故事、有较强故事性的叙事散文。不接受其他抒情性、议论性文章,字数不超过2000字。
3.形式要求:内容贴近生活,语言活泼生动,适合讲述;从未出版、发表、获奖的作品。
4.格式要求:征文作品报送格式见附件。
5.时间要求:2023年9月17日前将文稿电子版(含可编辑Word版和盖章的pdf扫描版)发送至学校关工办邮箱sgxyltxc@sgu.edu.cn,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8120710
六、活动组织要求及相关说明
1.征集的作品经学校初审通过后,统一报送至市关工委办公室,参加韶关市优秀征文作品、优秀指导老师等的评选活动,并由韶关市推荐优秀征文作品上报中关工委参加全国评选。优秀作品将在相关公众号推送、杂志刊登、展示栏展示。
2.该活动政治性强、意义深远,请各二级单位务必重视、积极组织发动青年大学生踊跃参加,教师积极发挥指导作用,各二级党组织提交优秀征文2篇以上。
3.各单位要重视做好征文作品审题立意的指导工作,做到中心明确、思想积极、内容真实、言之有物。参赛作品须严格按照作品报送格式进行报送,同时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涉及侵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回,作品及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作品署名权为作者所有,主办单位有权保留作品且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展出,在媒体及宣传资料上使用,如网站、海报、出版物等)。
附件:2023年韶关市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全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征文作品报送格式.pdf
韶关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校团委
法治工作办公室 普法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