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根据《韶关学院年度“十佳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实施办法(试行)》(韶学院党办发〔2021〕1 号),经各二级学院党委推荐、学校评选工作小组评选,决定授予于佳佳等 9人“十佳辅导员班主任”称号。我院优秀班主任刘文老师获得表彰。
学校希望受表彰的个人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希望全校辅导员、班主任向先进学习,在校爱校、在校思校、在校忧校、在校为校,切实增强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