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定位
本专业培养立足粤北、面向广东,辐射湖南、湖北、江西、广西等周边省份,适应我国基础美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求;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美术教师职业道德、正确的审美观;具备扎实的美术专业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以及较强的美术教学能力,能够胜任中小学《美术》课程教学、课外艺术实践活动等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的中小学美术教师。实行大专业招生,第五学期开始分中国画、油画、水彩画三个方向培养。
2.培养目标
2.1教育信念: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理想、师德师风和职业归属感、使命感,热爱美术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富有为美术教育事业奉献的情怀。
2.2教学能力:系统掌握美术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理解美术学科核心素养的内涵,能灵活应用教育学、心理学科的基本知识及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结合中学生身心特点和学校实际开展有效美术教学,以生为本,能胜任中学《美术》课程的教学工作,能够胜任校外艺术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2.3育人能力:熟悉中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掌握班级管理与德育工作的规律与基本方法,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具备组织与开展健康教育等主题活动的能力。
2.4具有较强的反思意识、职业生涯规划和发展意识;毕业5年后,成为中学美术学科的胜任型教师,具备较强的课外艺术活动组织与策划能力,具有发展成为美术骨干教师的潜质,适应新时代美术教育教学改革需求;初步具备运用美术教育理论与实践,反思中学美术教学实际问题并能进行改革创新的能力。
3.培养规格
绘画专业实施弹性修业年限制,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弹性修业年限为三至八年。 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满规定学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合格,且在德、体、美等方面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方准予毕业。
4.课程体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等通识教育类课程;绘画基础、书法、三大构成、中外美术史等专业基础课程;中国画模块(山水画、人物、花鸟)、油画模块(静物、风景、人物)、水彩画模块(静物、风景、人物)等专业课程;陶艺、版画、插画、设计类等专业选修课程;教育学、心理学和美术学科教学论等教师教育类课程。
5.师资队伍
本专业目前停止招生,无在校生。
6.教学条件
现有教学楼两座,总面积为1万多平方米,设有专业课室50多间,有艺术设计工作室、陶艺工作室、版画工作室、摄影工作室、造型工场、绘画工作室、美术馆、文化艺术展览中心等教学实训与学术研究场所,有作品收藏室、教具仓库、美术专业图书分馆(藏书近五万册)等教学辅助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