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按教学计划编排的课程使用实验室,课余时间对师生实行预约开放。系外人员未经实验教学中心同意不得使用本实验室,私自承接的社会任务及盈利性创作未经同意不得使用。
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及其他与课程无关的杂物进入实验室。
三、使用搅泥机、叉车等大型电动工具时,须按安全规范操作。上课期间教师必须全程指导,不得擅离职守。
四、使用小型教学设备应向管理人员登记借用,须先交付押金然后使用,用后归还设备再退押金,如有遗失及非正常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定期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性能,确保室内通风,温度适宜。保持室内清洁,物品摆放有序,并注意安全用电,节约用水、防火、防盗。
六、实验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打扫教室,并遵照规定将作品妥善处理,不得占用实验室空间,影响其它教学活动。
七、实验室管理人员对实验室的设备、雕塑泥进行登记管理,同时对设备及耗材进行保管维护,师生自制作品,耗材使用由个人承担。
八、实验室应遵守学院其它消防安全及教学楼保卫值班管理规定。
九、上课期间,师生还应遵守其它课堂教学管理规定。
大学艺术实验教学中心
201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