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规章制度

培养方案

大学艺术实验教学中心

采风写生

首页 > 教学管理 > 大学艺术实验教学中心 > 正文

美术与设计学院器材库房管理制度

日期:2024-12-04  肖兴国  点击:[]

一、美术器材室的应建立物资帐目。器材、设备模型的调入、购入、调出应按规定建立明细账,每学期核定一次。

二、做好常规管理。美术器材室平时应保持整洁,器材设备应保持完好。

三、器材设备定位放置。美术教学所需的器材、模型应按要求编定号码。分类存放、放置应坚持科学性、教育性和实用性,突出美术教学的特点。

四、教师上课前应认真检查器材、设备、准备好教学所需的器材。

五、美术器材、设备应按产品说明书经常进行常规维护、保养,并按要求,认真做好防潮、防震、防尘等工作。

六、严格借还制度。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教师、学生需要外借美术器材应办理借还手续,做好登记,限期归还。

七、美术室器材、设备,都是国家财产,应加以爱护。如有损坏,遗失,应予赔偿。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13年12月20日

上一条:美术与设计学院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下一条:美术与设计学院版画工作室器械操作注意事项与维护保养

版权所有韶关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粤ICP备14094835号  地址: 广东省 韶关市 大学路  联系电话: 0751-8120136 邮编:51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