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规章制度

培养方案

大学艺术实验教学中心

采风写生

首页 > 教学管理 > 大学艺术实验教学中心 > 正文

民间手工艺工作室管理制度

日期:2024-12-04  肖兴国  点击:[]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民间手工艺工作室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定出以下制度。

一、学生按教学计划编排的课程使用实验室,课余时间对师生实行预约开放。系外人员未经相关部门同意不得使用本实验室,私自承接的社会任务及盈利性创作未经同意不得使用。

二、工艺室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及其他与课程无关的杂物进入实验室。

三、学生必须在老师的指导下按蓝晒机的操作要求使用。并在使用前和使用后及时检查运行状况并做好登记。如有异常,应及时向指导老师申报情况,并按规定处理。

四、实验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打扫教室,并遵照规定将作品妥善处理,不得占用实验室空间,影响其它教学活动。

五、注意安全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关掉电源,关好门窗。

六. 定期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性能,确保室内通风,温度适宜。保持室内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七. 实验室应遵守学院其它消防安全及教学楼保卫值班管理规定。

八、上课期间,师生还应遵守其它课堂教学管理规定。

以上管理制度请广大师生共同遵守,如有违反,视其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凡因人为因素或操作不当引起的工艺室设备损坏,应照价赔偿。

大学艺术实验教学中心

2023年11月1日

上一条:韶关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版画工作室安全管理制度

下一条:美术与设计学院展厅使用及管理制度

版权所有韶关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粤ICP备14094835号  地址: 广东省 韶关市 大学路  联系电话: 0751-8120136 邮编:51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