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有关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见习岗)吸纳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简介
科研助理岗位(见习岗)是指学校根据科研工作需要设立的,涵盖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科研财务助理等为各类科研活动提供辅助服务的岗位。
二、招聘需求及岗位要求
科研助理岗位(见习岗)50名,接收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再分配到相应岗位。
三、招聘对象
我校2023届本科毕业生。
四、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从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至2023年6月25日止。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见习的同学,请将报名材料(见材料清单一式2份)送至(或邮寄)人事处人事科(崇德楼501室)。
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1. 韶关市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证待发暂不能提供的可在报名表中说明,待获得后补齐)。
3. 身份证复印件。
邮寄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韶关学院人事处(崇德楼501室),刘老师收,电话,0751-8120085。
我校相应设岗单位将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设岗单位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对未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人员待遇
(一)科研助理岗位(见习岗)人员将在我校学院及相关部门进行为期3-12个月的见习。见习期从到岗之日起,期间配备指导老师,进行相应培训和指导。由学校统一报送省市人社部门办理见习手续,具体所需材料另行通知。见习部门对科研助理岗位(见习岗)人员按月进行考核,见习期满后,由见习部门出具考核鉴定。
(二)见习期内,学校每月按1620元对科研助理岗位(见习岗)人员支付见习补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他待遇按课题(科研)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贴。
人力资源部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