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学校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港澳台侨、民族宗教等工作,以及日常活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
2.做好各类培训、学习、交流、走访、慰问、看望联络服务工作。
3.做好学校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考察、举荐工作。
4.开展统战理论宣传和信息报道。
5.完成上级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