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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4   |  阅读次数:

各部门、二级学院、直属单位:

为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5号)有关要求,现就我校2026年度学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统计并汇总本单位2026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内容
(一)公开范围
     凡预算金额达到采购限额标准预算金额100万以上、拟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不含涉密项目),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实施电商直购、网上竞价、定点采购等小额零星采购的项目,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均不在范围内);为加强计划管理,建议本单位本年度预算金额预计可能达到80万元及以上、未来可能调整至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也一并纳入本次意向公开范围填报。

公开内容
     采购意向公开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具体格式详见附件)。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包括、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发展、是否涉及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是否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采购意向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潜在供应商提前知悉并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预算单位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公开依据
    除部门预算批复前公开的采购意向,以部门预算“二上”预算内容为依据。部门预算批复后公开的采购意向,以批复的部门预算安排为依据。预算执行中新增采购项目应当以实际下达的预算为依据。
二、反馈途径和时间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统计本单位的采购需求,借鉴相关实例,参照模版编制2026年度XX部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附件),并将材料的纸质盖章原件和可编辑电子文件企业微信发送1份,于2026年475点交给物资招标采购中心采购管理科办公室,并在签收汇总表中签名确认
三、其他事宜
    为提升采购效率与财政资金支付进度,学校将对“冲补强”“央财”采购项目以及学校基建、大宗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统筹安排错峰实施,请涉及“冲补强”“央财”专项的单位,务必抓紧工作进度,争取在2026年6月前完成采购管理系统立项申报手续
    联系人:李凡云8120194



韶关学院物资招标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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