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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水果类服务商询价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08   |  阅读次数:

韶关学院招标与投标中心韶关学院后勤处的委托,对征集水果类服务商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SGXY(询)202179

二、采购项目名称:征集水果类服务商

三、项目预算:98000

四、供应商资格:

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具备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报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014日17时前将报名表(附件中下载)、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等材料原件扫描在PDF文件中,发送至sgxyzbzx@sgu.edu.cn电子邮箱(注:【邮件主题格式为:公司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我中心审核通过后将回复邮件。审核通过后回复邮件界面截图后加盖单位公章放入投标资料中(注:邮件统一审核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015日12时前将报价方案(含报价表【自行设计制作】、工商营业执照、服务方案、承诺、报名通过回执及联系方式等)一式密封盖章后邮寄送达我院招标与投标中心【同时需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档(PDF格式),将投标文件放在存储设备(U盘或光盘)中,连同投标文件一起密封邮寄。】。所需证件必须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封面需注明投标项目及公司名称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韶关学院南区1号办公楼304,鲍老师,0751-8120194。

七、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规格及要求

1. 项目购置清单

项目名称

预算(元)

服务期

征集供应商家数

征集水果类服务商

9.8万元

3个月合同期

1家

基本要求:

(1)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有关规定,具有水果类销售经营证件。

(2)乙方必须亲自落实中标项目的产品,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

(3)乙方须提供免费送货服务,且指定的送货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将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名单、健康证复印件报送学校备查,合同期内更换送货人员应提前告知甲方并重新提供名单及健康证复印件。

(4)乙方必须以甲方提出的采购需求,在甲方采购计划下达后24小时内按时、保质、保量送达交货地。

(5)甲方根据生产需要可采购报价清单以外的时令水果。

(6)乙方须具有较大规模的固定经营场地、商品物资品种丰富、有一定的仓储量,可随时满足甲方需求。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没有完全响应或负偏离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1.报价要求: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所列的格式要求进行报价。所有报价必须是包含了人工费、运输保管费用、保险费、送货费、管理费、税金等因素的基础上的报价。甲方提供的清单中的物资根据供应商自身情况进行报价。

2.定价要求:

除此招标文件中有明确的价格执行时间外,在合同期内其他时间,水果类每月分成1日-10日、11日-20日、21日-30(或31)日三个时间段进行调价,每个时间段10(或11)天;水果类价格执行标准:首次定价按中标后10天内执行,第二次定价,在合同期内由甲方(食堂主管或食堂代表、采购员、后勤处监控科工作人员)会同乙方工作人员到华南水果批发市场或水果货源地进行现场询价采购,在现场询价采购的价格基础上上浮 5 %确定定价。

乙方必须在每个时间段的起始日之前对接下来所供物资的每项单价进行报价(如乙方无变化或不报价,就视其默认维持原报价不变),甲方则对采购物资进行价与质的公开市场询价,双方对所报所询单价进行统计后按最低价确定执行价,如果各类物资价格出现了超过5%的波动,甲方可视不同物资价格涨跌情况而进行询价后重新调整定价;物资价格波动在5%以内的维持原价格不变,不予调整。

在此期间,如乙方所报单价高于广东省高校食堂联合采购报价或市场批发价,则乙方必须按广东省高校食堂联合采购所报物资单价或市场批发单价供应,如不能响应,甲方有权自行采购所需中标物资。

3.供货要求:双方按照共同所确定的执行价执行,乙方须按甲方所提供的采购计划及时供货,且自备送货车辆。

4.结算要求及付款方式:乙方在物资验收完毕后须完成货款对账工作,每周货款在次周第一个工作日结清,乙方未按上述要求结算货款的,甲方对乙方按总货款的1%进行扣罚违约金,扣罚的违约金以现金方式交纳;延误超过1个月的,货款将全部归零(特殊情况除外),不再支付。甲方按照双方所确定的执行价结算乙方所供物资金额。甲方以转账形式支付货款。

5.验收要求:严格按国家、学校、招标文件等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6.服务期:合同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因签订合同需要一定时间,自中标之日起乙方须提供试供货服务。

7.其它要求:

(1)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及所选择食品的售后服务质量,投标人应明确质量保证措施、供货组织计划、供货保证措施等方案。

(2)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资质的原件及各类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原始印鉴并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在资格预审或实地考察中标候选人时,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他不良行为,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预中标资格,一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3)乙方确定后,乙方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我校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签订供货合同,并同时交纳物资履约保证金(按中标总货款的3%计取)。乙方如未按时交纳物资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终止双方供货合同。

(4)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双方合同终止后,如乙方提供的伙食物资未出现违背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况,且未导致甲方消费人群出现不良反应的,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否则,不予返还,乙方还须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若因送货不及时(或未按采购计划供货),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负责赔偿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还须进行相应处罚。第一次送货不及时,按本月所供物资货款总额的1%扣罚;第二次送货不及时,按本月所供物资货款总额的5%扣罚,第三次送货不及时,甲方有权终止该协议。扣罚款以现金方式交纳。

(6)若乙方提供的物资质量出现问题,而引发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必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仲裁、诉讼费用,甲方有权终止该协议,同时将乙方录入采购黑名单。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保证或出现违反甲方对物资保质期要求的问题虽未引发食物中毒事故的,根据实际情况,甲方有权采取暂停合作,停止采购,终止该协议等处罚措施与手段,乙方还必须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7)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可免除赔偿。但乙方需及时通知甲方,以便采取补救措施。

(8)甲乙双方签订供货合同后,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经营加工等场所进行临时性突击安全卫生检查,如在检查中发现卫生状况不达标或存在其他严重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定标原则

对提供产品质量、服务均能满足采购需求规定要求的供应商归列为推荐成交的候选对象,采购人依照候选供应商的报价顺序,以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第一次询价挂网,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则废标)。如有两家或以上投标供应商相同报价最低的情况,则由评审小组在最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中投票决定成交供应商。

十、联系地址:韶关学院南区一号办公楼304室

联系人:鲍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751-8120194

韶关学院网址:WWW.SGU.EDU.CN

我院所有近期招标公告、招标结果均会在此网址公布。

水果类报价一览表.doc

韶关学院项目投标报名表.doc

韶关学院招标与投标中心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