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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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钢琴维护询价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2   |  阅读次数:

韶关学院招标与投标中心韶关学教师教育学院的委托,对教师教育学院钢琴维护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SGXY(询)202147

二、采购项目名称:教师教育学院钢琴维护

三、项目预算:24480

四、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报名参加本项目并具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人须有钢琴调律和维修经验;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78日17时前将报名表(附件中下载)、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等材料原件扫描发送至sgxyzbzx@sgu.edu.cn电子邮箱(注:【邮件主题格式为:公司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我中心审核通过后将回复邮件。审核通过后回复邮件界面截图后加盖单位公章放入投标资料中(注:邮件统一审核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79日12时前将报价方案(含报价表【自行设计制作】、工商营业执照、服务方案、承诺、报名通过回执及联系方式等)一式密封盖章后邮寄送达我院招标与投标中心。所需证件必须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封面需注明投标项目及公司名称。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韶关学院南区1号办公楼304,鲍老师,0751-8120194。

七、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规格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

(元)

备注

服务期

1

钢琴调律维修服务

102

240

此批钢琴为2017年采购,上次调律维修时间为一年前。

1年

(二)基本要求

1、本项目为一次性钢琴维护、维修服务项目,主要是对音乐学院现有教学用钢琴进行①钢琴调律(音准、音色等);②机械整理(击弦机、键盘、踏板、止音器整理、维修、更换零部件等);③整音(音色音质、手感、灵敏度、触感等)。

2、因钢琴本身使用产生的故障在保养或维修前、后所发生更换配件(如:琴弦、榔头、键皮、攀带、申达针、弹簧、转机器,踏板等配件)不再另外收费。

3、维修中要更换配件,应事先通知甲方(采购人)确认。

(三)服务要求

1、更换的配件提供不少于一年的保修服务。

2、保修期内,所有配件的维修均为免费。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没有完全响应或负偏离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1.履约地点:

韶关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一栋教学楼琴房和课室

2.经验要求:

参与钢琴调率维护的技师应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钢琴调律师四级或四级以上证书。

3.项目预算:本次采购财政核准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24480 元。

4.报价要求:

投标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运费、税金等全部费用。乙方(中标人)提供的维修配件等物品必须是全新,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并且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业标准。

5.完工期:

合同生效后60天内(包括供货、验收工作),除双方对推迟工期书面达成一致外,乙方(中标人)必须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调律维修服务。

6.质保期(服务期):

1、除特别说明的配件外,所有更换的配件均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保修服务。

2、保修期内,所有配件的维修均为免费。

7.验收要求:

1、乙方(中标人)应将完成调率的设备清单及更换配件的配件清单等交付给甲方(采购人)。

2、甲方(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设备调试维修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中标人)承担。

8.售后服务:

1、保修期内,所有更换配件由乙方(中标人)保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9.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中标人缴纳合同款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货物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0%。验收合格后5%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一年后若无重大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2、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对货物进行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全额的销售发票作为报账凭证。

3、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九、定标原则

对提供产品质量、服务均能满足采购需求规定要求的供应商归列为推荐成交的候选对象,采购人依照候选供应商的报价顺序,以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第一次询价挂网,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则废标)。如有两家或以上投标供应商相同报价最低的情况,则由评审小组在最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中投票决定成交供应商。

十、联系地址:韶关学院南区一号办公楼304室

联系人:鲍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751-8120194

韶关学院网址:WWW.SGU.EDU.CN

我院所有近期招标公告、招标结果均会在此网址公布。

韶关学院项目投标报名表.doc

韶关学院招标与投标中心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