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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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05   |  阅读次数:

各潜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韶关学院大塘校区新宿舍楼和韶关学院大塘校区新教学实验综合楼项目已在韶关市浈江区备案立项,现为施工招标征集招标代理机构。

一、资格条件:

1. 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 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 至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至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其他资质:

(1) 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2) 投标人已在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诚信登记(提供相关证明);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投标截止日前一天24:00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代理机构要求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名称:韶关学院大塘校区新宿舍楼和韶关学院大塘校区新教学实验综合楼施工招标项目

2、工程项目概算:约6000万元。

(二)遴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数量:1个。

(三)代理要求

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施工总承包招标全过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针对本项目组建专业的招标代理团队指派2名熟悉房建类工程招标的专业人员负责本项目招标的全过程工作,根据校方指定时间地点来学校制定招标方案、参加校方的招标文件讨论会;

2、根据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印发的《韶关市住建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04版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韶市建字〔2020〕169号)的要求拟定招标方案,并出具招标方案形成的原则和思路,负责编制、印制、发售、修改、澄清、解释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各项工作;

3、向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招标项目的备案;

4、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招标、组织开标、评标

5、负责招标网上答疑;

6、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7、负责处理投标人的质疑和协助处理投诉事宜(如有);

8、草拟并协助做好合同的签订工作;

9、做好资料保密工作,保证所有资料不外泄;

10、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汇总、整理工作并做成项目档案交招标人及有关部门存档;

11、响应时间3小时,即项目负责专员在接到招标人电话通知3小时内赶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并做好关于本项目的招标的相关工作;

12、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标准费率下浮30%计算(如按标准计算后,超过150000元,按150000元结算)。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招标活动、谈判活动过程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编写招标文件过程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收集相关资料、咨询相关技术专家等方面;

2、招标过程中招标方案制定、成功备案、在指定媒体招标公告发布、评审等一切费用;

3、组织潜在供应商对施工现场勘察所需的费用;

4、招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的所需费用(如有),包括支付资格预审委员会的专家津贴费用(税后)、资格审查的会务费用、资格预审专家的交通、餐饮等费用;

5、承担招标活动、谈判活动所需的费用,包括发布招标公告所需费用、支付评委的评标专家费用(税后)、评标的会务费用、评标专家的交通费、餐饮等费用;

6、处理投诉问题时,发生的调查取证、鉴定等费用;

7、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8、招标过程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三、投标资料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相关承诺书等,

2、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在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诚信登记证明、能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证明、投入本项目负责团队名单及2名专职人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3、投标单位依据现行规范要求及自身技术力量,针对本项目出具详细的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如无提交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做无效投标处理。

四、确定中标单位方式

韶关学院招标与投标中心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交的资格文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由评审委员会对各合格投标人提供的招标代理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综合考察,以投票的方式确认中标单位。

投票规则:第一轮投票最高且超过有效票数一半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第一轮投票中,如果没有一个投标人的票超过有效票的一半,则进行第二轮投票,第二轮投票的范围在第一轮投票中得票前三名的投标人中进行,如第一轮得票前三名中有同票的,则一同进入第二轮投票,第二轮投票得票最高且超过有效票数一半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直至出现一个得票最高且超过有效票数一半的投标人。

五、投标材料提交要求: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0月12日上午9时前将资格文件及招标代理服务方案装订成册,密封完好送至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韶关学院南区1号办公楼306。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鲍老师;

联系方式:0751-8120194;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韶关学院南区1号办公楼304。

韶关学院招投与投标中心

2020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