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学院韶乐园思源区就业培训中心-2号商铺招租
谈判公告
根据《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省属公办学校对外出租出借管理办法》 以及韶关学院2024年5月14日第5次校长办公会精神,韶乐园思源区就业培训中心-2号商铺拟以谈判形式招租。
思源区就业培训中心-2号商铺
(一)基本情况:思源区就业培训中心-2号商铺位于韶乐园思源区就业培训中心一楼,面积314平方米,目前为中国工商银行韶关分行营业厅,商铺租赁合同期于2024年8月31日到期。
(二)谈判服务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行。
(三)招租项目:银行网点。
(四)服务期:即自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五)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能力银行机构。
(六)招租底价:以第三方评估价作为谈判底价。
(七)基本要求:
1.只能用作银行网点。
2.服从学校管理、守法经营、文明服务。
3.门前三包。营业厅门前,严禁乱摆乱卖,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中标人须按照学校要求,在指定的位置建设布置相应尺寸的垃圾房。中标人经营生活服务场所期间,门前发生脏、乱、差等违反学校校园管理规定的,经整改不合格者,学校将从其履约保证金中支付整改的相关费用。
4.连续违反学校管理规定的,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5.租金支付方式:中标人按照合同相关规定缴纳租金。
6.租金按中标价收取,每年一交。
7.履约保证金按该生活服务场所总租金的10%计收,在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缴清。当合同履行完毕,如果中标商没有违约,学校一次性在15日内不计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8.水电费缴交标准:按韶关学院水电管理规定执行。
9.为保证整体环境美观,要求中标服务商对现有铺位进行装修并提供装修方案,装修要求明、透、亮、设计符合学校现代化信息,方案通过后才装修。
10.未尽事宜按《韶关学院生活服务场所管理规定》(韶学院〔2021〕183号)执行。
三、其他事项
1、本公告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6日;如无异议情况,物资招标采购中心将发谈判邀请函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行,并依规组成谈判小组进行招租谈判。
2、其他银行机构网点如有参与招租,请咨询物资招标采购中心李老师 0751-8120914,总务后勤部杨老师0751-8120057。
韶关学院物资招标采购中心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