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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韶关学院校园自助售卖机合作服务商项目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8   |  阅读次数:

经研究决定,对征集韶关学院校园自助售卖机合作服务商项目进行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SGXY(拍)202205

二、竞价人资格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2021年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四)至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五)至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项目需求:

(一)合作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年。

(二)合作分成比例:不低于营业总额的10%。

(三)★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拾万元整)。合同期满30个工作日后且中标人无债务赔付或支付、处罚等其他事件,经双方确认,如数退还中标人(不计利息)。

(四)水电费计量:按照韶关市供电部门计量价格标准执行,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五)结算方式:中标人在次月15日之前按照采购人财务会计结算要求缴纳合作分成费用及水电费等,遇寒暑假可合理顺延结算时间,逾期未结算第一个月按照缴纳费用的1%收取滞纳金,第二个月起按照缴纳费用的10%收取滞纳金。

(六)中标人销售的商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省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等;入库商品的保质期不得超过商品保质期三分之二,根据先入先出原则须在一个月内出库,如有违反,采购人可采取相关处罚直至终止合作(提供书面承诺函)

(七)★中标人须无偿提供自助售卖机(不低于50台),并自行承担设备安装、维修维护、商品采购、配送、运营、水电费等费用(提供书面承诺函)

(八)自助售卖机售卖类型,根据采购人师生实际需求,由中标人申请,采购人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进校服务;中标人销售的商品及价格须采购人审批后方可销售。

(九)中标人须无偿提供自助售卖机支付平台后台数据供采购人核查,支付平台采取微信、支付宝等常用网络支付形式,支付平台建设及日常维修维护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提供书面承诺函)

(十)★自助售卖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全部配送进校,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摆放在指定位置安装调试完毕并运营;根据采购人指定电源接入点由中标人负责接入点所需材料和安装及相关费用(提供书面承诺函)

(十一)采购人在校内提供一定面积房屋无偿(水电费除外)供中标人使用,以保证日常货物的存放以及调度。

(十二)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对商品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须亲自落实中标项目的产品,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若中标人擅自转让、转包经营权,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追究中标人责任(提供书面承诺函)

(十三)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做好防火、防盗、疫情防控等安全工作。

(十四)因产品质量、自助售卖机质量等原因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由中标人全部承担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十五)中标人在采购人校园内的自助售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违法或过错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全部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十六)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日常管理,做好设备的保洁消毒工作,及时维修维护设备,解决有关投诉,如发现中标人不配合管理,采购人可采取罚款直至终止合作等措施。

四、竞价报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附件中下载)、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等材料原件扫描在PDF文件中,发送至sgxyzbzx@sgu.edu.cn电子邮箱(注:【邮件主题格式为:公司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我中心审核通过后将回复邮件。审核通过后回复邮件界面截图后加盖单位公章放入投标资料中(注:邮件统一审核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

五、保证金缴纳方式:

符合参加竞价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必须在2022年816日下午17点前将保证金通过银行账户转账汇进学校账户(帐户名称:韶关学院;帐号:2005023009100000225;开户银行:工行韶大支行),汇款时注明“SGXY(拍)202205保证金”,保证金标准为: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注:转账凭证需附在投标材料中。

六、竞价方案提交:已报名成功的报价人,制作响应方案(装订成册,正本1本,副本6本),密封盖章后,于2022年8月19日上午9点30前到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韶关学院南区一号办公楼306签到并参加竞价会。每个竞价单位只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1人参加。疫情防空要求详见本通知第十二点。

七、响应方案要求:

报价人需根据本项目需求制定响应方案,响应方案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报名回执资格条件中的佐证材料法人证明书(需附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需附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竞价保证金汇款凭证需求中要求的响应条款的响应表及承诺书合作分成比例出价表等材料。格式自拟。

八、报价要求:

报价人需在报价方案中提交第一次报价。报价为营业总额的合作分成比例报价,合作分成比例不能低于10.0%。低于10.0%的,否则当无效投标处理。

合作分成比例报价只报一个,如有多个当无效投标处理,所报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如:10.1%)),不按要求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九、竞价规则

1、韶关学院依法组建竞价评审委员会(由7人组成,包含用户代表、学生代表和评审专家);

2、竞价评审委员会对各竞价人提交的响应方案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照《用户需求书》,有负偏离(不满足要求)条款的,则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3、现场公布所有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人的第一次报价,所有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以暗标形式进行,第二次报价不能低于第一次报价,如低于第一次报价,取消竞价资格。对比第二次报价,所报合作分成比例最高的报价人中标合作方,如合作分成比例最高出现两个或以上报价人,则继续以暗标方式在最高的报价人中进行竞价,以此类推,直至出现一个最高报价人为止,最高报价人则为本项目的中标合作方。

十、保证金的退还

因竞价过程属学校暑假期间,竞价活动结束后,对未成交的,相应的竞价保证金在9月份开学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注:保证金原账号退还。);对成交的,相应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竞价事项联系人:张老师 0751-8120194

十二、防疫要求:

投标人须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近14天内离开过韶关的人员需提供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入校,中高风险地区来韶人员一律不得入校。投标人所有进出校园的工作人员须经审批同意,并持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等资料办理校园出入证后方可出入校园。投标人所有人员的核酸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防疫政策有更新则按最新要求办理。如因投标人违反防疫规定给学校和社会带来影响,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注:每位供应商只允许派一位投标代表现场投标。

保证金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材料.zip

韶关学院招标与投标中心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