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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采购3询价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6   |  阅读次数:

韶关学院招标与投标中心韶关学院化学与土木工程学院的委托,对仪器设备采购3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SGXY(询)202191

二、采购项目名称:仪器设备采购3

三、项目预算:23500元

四、供应商资格:

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具备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报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11日17时前将报名表(附件中下载)、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等材料原件扫描在PDF文件中,发送至sgxyzbzx@sgu.edu.cn电子邮箱(注:【邮件主题格式为:公司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我中心审核通过后将回复邮件。审核通过后回复邮件界面截图后加盖单位公章放入投标资料中(注:邮件统一审核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12日12时前将报价方案(含报价表【自行设计制作】、工商营业执照、服务方案、承诺、报名通过回执及联系方式等)一式三份密封盖章后邮寄送达我院招标与投标中心【同时需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档(PDF格式),将投标文件放在存储设备(U盘或光盘)中,连同投标文件一起密封邮寄。】。所需证件必须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封面需注明投标项目及公司名称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韶关学院南区1号办公楼304,鲍老师,0751-8120194。

七、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规格及要求

1. 项目购置清单

项目名称

单价最高限价(元)

数量(个)

参数

加热磁力搅拌器

3500

5

工作盘尺寸 φ135mm(5寸)

盘面材质 不锈钢陶瓷涂层

温度控制范围室温 - 340℃

温度设定精度 1℃

温度显示分辨率 ±0.1℃

加热功率 600w

速度范围 100-1500rpm

最大搅拌量(水) 20L

电机输入功率 18w

电机输出功率 10w

搅拌子最大长度 80mm

转速显示精度 ±1rpm

外置温度传感器 PT1000(精度±0.2)

自带控温探头和相关组件

过温保护 420℃

余热警告功能 50℃

数据接口 RS232

外壳防护等级 IP21

电压 100~120/200-240V 50/60Hz

功率 650w

加热模块

1200

5

模块采用优质合金整体加工而成,导热性好。

反应孔孔径与反应管误差1-2mm。

整体氧化处理,耐腐蚀。

需可以和加热磁力搅拌器配体使用。

合计

23500元

2. 基本要求:

(1) 开箱检验

a) 所有设备、器材在开箱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合同要求。

b) 拆箱后,中标人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供货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2) 项目实施及产品验收要求

a) 要求对全部设备、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

b) 中标人应根据所提交的验收方案和实施办法,自行组织设备和人员,并在使用单位监查下现场进行测试和验收。

c) 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在验收时出具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以在产品外部加施认证标志作为验收依据之一。

d) 中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设备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

(3) 投标人应提供所代表品牌厂商原装的、全新的、技术先进、性能优良、结构紧凑、便于安装维护、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4) 设备在正确安装后,能确保在正常的使用过程中安全、可靠,并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

3. 服务要求:

(1) 除特别说明的设备外,所有产品均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保修服务。

(2) 保修期内,所有硬件设备及其配件的维修均为免费。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没有完全响应或负偏离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1. 供货要求:

(1) 货物的包装和发运必须符合货物特性要求。

(2) 为了保证货物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货物锈蚀、失缺或损坏,由供货商承担一切责任。

2. 经验要求:供应商应该具备相关资质

3. 项目预算:本次采购财政核准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3500元。

4. 报价要求:

报单价及总价,投标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运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卖方提供的物品必须是全新,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并且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业标准。

5. 完工期:

合同生效后30天内(包括供货、验收工作),除双方对推迟工期书面达成一致外,乙方(中标人)必须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供货。

6. 质保期(服务期):

(1) 除特别说明的设备外,所有产品均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保修服务。

(2) 保修期内,所有硬件设备及其配件的维修均为免费。

7. 验收要求:

(1)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2) 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3)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4) 乙方(中标人)应将关键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5) 甲方(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中标人)承担。

8. 售后服务:

(1) 合同执行阶段,因应设计的修改和现场的实际情况,可对中标方案及货物(规格、数量等)作出适当的调整,并以双方签署的有关文件为依据。因设备增减引起的价格变动,应以合同的货物单价调整总价。无法依据的,双方商定。

(2) 保修期内,所有设备由乙方(中标人)保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9. 付款方式:

(1) 货物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2) 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对货物进行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全额的销售发票作为报账凭证。

(3) 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九、定标原则

对提供产品质量、服务均能满足采购需求规定要求的供应商归列为推荐成交的候选对象,采购人依照候选供应商的报价顺序,以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第一次询价挂网,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则废标)。如有两家或以上投标供应商相同报价最低的情况,则由评审小组在最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中投票决定成交供应商。

十、联系地址:韶关学院南区一号办公楼304室

联系人:鲍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751-8120194

韶关学院网址:WWW.SGU.EDU.CN

我院所有近期招标公告、招标结果均会在此网址公布。

韶关学院项目投标报名表.doc

1.项目购置清单.doc

韶关学院招标与投标中心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