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推进我校信息化建设进程,提高毕业生校园卡销户退款工作效率,2023届毕业生校园卡将在毕业生离校后由教务部、学生工作部、财务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协同完成统一销户。销户后校园卡将不能在学校各食堂使用,校园卡留给毕业生作纪念。
经协商,教务部负责提供毕业生准确名单,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对已毕业学生统一冻结并办理注销手续,校园卡剩余资金做台账登记处理,将校园卡退费数据清单提交财务部办理银行退费。
一、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对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销户工作(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15875131860/611860),并将销户工作负责人信息(学院、教工工号、姓名、联系电话)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同意后(详见附件1),加盖部门公章在6月12日12时前交到善美区清园(原南区第三食堂)校园卡服务中心。
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在接收到教务部提供的毕业生名单之后(预计2023年6月20日前)对毕业生校园卡进行冻结,对已毕业学生(不含医学院及联合培养学生)的校园卡统一办理冻结。将冻结后的毕业生校园卡账户信息(用户名、余额)发给各二级学院销户对接工作负责人企业微信。各二级学院组织毕业学生对个人账户上的余额进行复核确认,如毕业生对校园卡账户余额存在异议,由二级学院统一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反馈核查,复核确认无误后各二级学院负责教师于6月24日17时前将核对确认结果通过企业微信反馈给廖老师。
3、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毕业生校园卡退款数据于6月25日前交财务部办理统一退款手续。
4、2023届毕业生及2022届提出“校园卡保留申请” 人员本次一同销户退款。
校园卡销户复核咨询电话:8120519
二、温馨提示:
1.
2023届毕业生及2022届提出“校园卡保留申请”
人员校园卡余额统一清退至本人的银行卡中,请确保该银行卡状态正常;(2023届提出“校园卡保留申请” 人员除外);
2.毕业生因个人原因仍需使用校园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批准后,于6月15日17时前将“校园卡保留申请”(详见附件2)纸质版交到善美区(原南区)清园(原第三食堂)校园卡服务中心廖老师,统一办理延期手续(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附:1.2023届毕业生销户工作负责人信息.doc
2.2023年校园卡保留申请.doc
学生工作部
财务部
教务部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