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4届毕业生校园卡将在毕业生离校后完成统一销户。届时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根据教务部提供的毕业生名单,对已毕业学生统一冻结并办理注销手续,校园卡剩余资金做台账登记处理,将校园卡退费数据清单提交财务部办理银行退费。销户后校园卡将不能在学校各食堂使用,校园卡由毕业生保留纪念。
为提高毕业生校园卡销户退款工作效率,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对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15875131860/611860),按要求填报销户工作负责人信息(附件1),经单位负责人签批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13日17时前交到善美区清园(原南区第三食堂)校园卡服务中心。
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在接收到教务部提供的毕业生名单之后(预计2024年6月26日晚20点)对毕业生(不含医学院十里亭校区及联合培养学生)的校园卡统一办理冻结。冻结后的毕业生校园卡账户信息(用户名、余额)将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给各二级学院销户对接工作负责人。各二级学院组织毕业学生对个人账户上的余额进行复核确认,如毕业生对校园卡账户余额存在异议,由二级学院统一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反馈核查,复核确认无误后请各二级学院负责教师于6月27日17时前将核对确认结果通过企业微信反馈给廖老师。
3.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毕业生校园卡退款数据于6月28日前交财务部办理统一退款手续。
4.2024届毕业生及2023届提出“校园卡保留申请”人员本次一同销户退款。
校园卡销户复核咨询电话:8120519
温馨提示:
1.2024届毕业生及2023届提出“校园卡保留申请”人员校园卡余额将统一清退至本人的银行卡中,请确保该银行卡状态正常(2024届提出“校园卡保留申请”人员除外)。
2.2024届毕业生因个人原因仍需使用校园卡的,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批准后,于6月21日17时前将《校园卡保留申请》(附件2)纸质版交到善美区(原南区)清园(原第三食堂)校园卡服务中心廖老师,统一办理延期手续(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附件1:2024届毕业生销户工作负责人信息.doc
附件2:2024年校园卡保留申请.doc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财务部
教务部
学生工作部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