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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校园卡销户、退款工作的通知

作者:黄学武   时间:2025-06-0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提高毕业生校园卡销户退款工作效率,现就2025届毕业生校园卡销户退款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保障

教务部负责提供毕业生准确名单;学生工作部负责协助联系辅导员和学生;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学生做好校园卡余额核对和配合校园卡退款工作;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毕业生校园卡冻结销户事宜并提供校园卡余额数据;财务部负责根据校园卡余额数据办理退款手续。

二、具体流程

1.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校园卡销户对接工作,填写《校园卡销户工作对接人员信息表》(附件1),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于6月17日12:00前将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版交至善美区清园(原南区第三食堂)校园卡服务中心(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15875131860/611860)。

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收到教务部提供的毕业生名单后(预计2025年6月20日晚20点)将冻结毕业生(不含医学院十里亭校区及联合培养学生)的校园卡账户。冻结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通过企业微信向各二级学院负责销户对接工作的教师发送相关毕业生校园卡账户信息。

3.各二级学院组织毕业生核对账户余额,并将核对结果于6月25日17时前通过企业微信反馈给廖健伟老师,核对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异常情况,请在表格中“备注”栏明确标注。

4.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于6月27日前完成毕业生校园卡退款数据处理,并移交财务部实施统一退款(企业微信已绑定微信的退回微信账户,未绑定的退回银行卡)。退款完成后,中心将集中办理校园卡销户手续。

三、注意事项

1.校园卡冻结或销户均不能在学校各食堂使用,卡片作为毕业纪念品由毕业生自行保存。

2.毕业生因个人原因仍需使用校园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批准后,于6月19日17时前将《校园卡保留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交到善美区(原南区)清园(原第三食堂)校园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校园卡延期手续(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3.因微信支付平台限制,0.10元以下金额无法完成退款操作,为确保顺利退款,校园卡余额小于0.10元的用户将卡内余额充值至0.10元以上。

4.2024届提出“校园卡保留申请”的人员本次一同办理销户、退款手续。

教务部

学生工作部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财务部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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