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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大学生心理危机工作研判会(2023年12月)
日期:2023-12-29  发布人:蔡瑶瑶  点击数:

12月25日下午,心理健康教育学院在团辅室403组织召开了大学生心理危机工作研判会(2023年12月)。心理健康教育学院张鸿飞副院长(主持工作)、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指导老师、专职心理教师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鸿飞副院长结合黄田坝校区心理危机事件、考研季、期末等时间节点,着重强调了重点关注学生的全面摸排,提醒各学院从预防上下手,规范管理,做好心理帮扶及跟进,并要求二级学院加强寒假期间学生心理动态的关注,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要能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为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增强工作实效,心理健康教育学院结合二级学院工作反馈,对疫情期间建立的相关工作开展方式进行优化与调整。专职心理教师蔡瑶瑶传达了学院对于心理工作的调整细节,主要涉及研判材料提交周期(周报到月报)、重点关注对象工作(台账)上报(线下到线上)、班级健康线上上报(无到有)。然后,蔡瑶瑶老师结合《韶关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办法》(韶学院〔2020〕92 号),着重强调并讲解了11类重点关注学生类型,提高大家对于心理危机的重视程度。

最后,张鸿飞副院长指出,学期期末是心理问题的高发时期,省教育厅每年都会提醒这个关键节点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以此防范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并对后续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1)提高站位,落实责任,主动作为,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好本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明确本学期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2)重视放假前、假期期间的学生心理安全,增强危机意识。假前、假期期间同样是心理问题的高发时期,对此我们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3)做好班级重点学生的关注。各学院及时掌握班级同学的身心健康状况,如发现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反馈给学生家长,尽力协助做好帮扶和干预转介。张鸿飞副院长特别强调学生考试(考研)结果与期待的落差问题,建议学院辅导员与心理健康教育学院开展“点对点”的心理咨询服务,及时缓解学生的心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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