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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区学校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处方——面向教师的核心信息(2025)

发布日期:2025-03-28    点击:

1. 肺结核是长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慢性传染病,我国发病人数居全球第三位;

2. 肺结核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人人都有可能被感染;

3. 学校人员密集,是结核病防控的重点场所。教师发现咳嗽、咳痰 2 周及以上的学生,应督促其及时就诊,尽早阻断可能的疫情传播;

4. 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口鼻,戴口罩可以减少肺结核的传播;

5. 规范全程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可以治愈,还可避免传染他人;

6. 结核病检查是学校常规体检项目之一,应督促学生按要求接受检查。教职员工也应积极接受胸部影像学体检,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

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工作;

7. 校医、保健课老师、班主任等应按要求对学生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

8. 督促学生养成教室、图书馆和宿舍等室内公共场所勤开窗通风的习惯;

9. 学校依据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管理患病学生的休学、复学;

10.学校发生肺结核疫情后,应按规范要求组织开展患者密切接触者的筛查、患者的治疗管理,潜伏性感染者要积极配合预防性治疗。

11.学校应关爱患肺结核的学生。

校医务室

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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