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部、法治工作办公室按照学校党委赋予的“全校事业发展中心”的部门定位,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牢牢把握“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总体办学目标定位,围绕学校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和“一条主线、两大任务”重点工作任务,全力推进以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为主要特征的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本部门在顶层设计、参谋决策、统筹规划、学科建设、综合调研、重点项目管理和依法治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主要职能如下:
一、发展规划部主要工作职能
1.组织研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高等教育形势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学校顶层设计、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2.承担学校重大改革和决策调研、论证工作;
3.承担学校中长期事业与学科发展规划等工作;
4.统筹组织开展学校重点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
5.组织开展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 绩效管理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6.统筹负责“冲补强”提升计划、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专项资金、财政贴息贷款等重大项目遴选、建设、管理、考核、绩效评价等工作;
7.统筹开展学校改革发展等重要数据信息统计、管理和分析等工作,为学校改革发展决策提供信息参考;
8.统筹组织开展高等教育、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研究、校本研究等方面的研究与探索实践,组织举办涉及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论坛和学术活动,推广利用相关研究成果;
9.统筹开展学校资源分配、目标考核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法治工作办公室(挂靠发展规划部)主要工作职能
1.组织推进依法治校、内部治理相关工作;
2.组织做好规范性文件废改立释审查工作,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
3.负责学校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及管理事务;
4.参与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5.统筹处理学校各类仲裁与诉讼案件;
6.协助处理学校教师或学生申诉、维权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法治工作。
(更新时间: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