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学院法治工作办公室
韶关学院法治工作办公室

部门概况

法律顾问简介

王少敬律师,广东天行健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优秀律师,韶关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第七届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 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 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

刘佩韦,男,1971年11月出生。湖南衡阳人。毕业于广西师范大学。韶关学院政法学院教师,讲师,硕士研究生,主要担任《法理学》、《中国法制史》等课程教学工作。广东韶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现任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会理事、广东省韶关市民商法学会理事。自2019年至今担任韶关学院法律顾问。

近年来,独立主持省厅级纵向科研课题两项,主持《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专家建议稿起草调研项目等横向课题7项。在《河北法学》等刊物公开发表法学专业论文十余篇。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法学专著2部。2017年9月荣获韶关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2017年10月荣获广东省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

刘卓,韶关学院政法学院讲师、韶关学院法律顾问、兼职律师,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第二导师,韶关市委组织部、韶关市人社局认定的“韶关市高层次人才”,法学博士。现主要从事《刑法学》、《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课程的讲授与刑事法及刑事司法制度的研究,并办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作为唯一作者,曾先后在核心期刊《中国农村研究》等国内外刊物发表法学学术论文20余篇;主持并独立负责省部级法学科研项目一项,参与国家级社科研究项目多项;主编全国高等院校大学通识课教程一部;荣获2022年度韶关学院优秀毕业论文指导老师荣誉称号。

谢满根,法学硕士,韶关学院政法学院讲师,专业领域为诉讼法和司法制度。2007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09年开始兼职律师执业。在校内,兼任韶关市法律援助处韶关学院工作站的指导教师,组织法学系优秀学生为全校师生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在校外,担任或者曾经担任过人民监督员、韶关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韶关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社区法律顾问等公益性职务,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解决常见法律问题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