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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

发布时间:2023-11-03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学校法治工作,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结合学校上一期法律顾问聘任到期的实际情况,10月31日上午,学校新一期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在崇德楼第一会议室举行。校长廖益出席了聘任仪式,仪式由副校长何金明主持。

廖益为法律顾问颁发聘书

座谈会现场

廖益给新一期法律顾问颁发了聘书并在座谈会上作了讲话。他指出,学校对法治工作、依法治校工作非常重视,通过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制度加强学校法治工作,确保学校办学在法治的轨道上正常、有序运行。他对上一期法律顾问及政法学院对学校依法治校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表示感谢,对新一期受聘的法律顾问表示祝贺。他强调,随着高等教育办学形势发展,学校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推进开放办学、提升内部治理能力等诸多机遇和挑战,从而对学校法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在教育领域的延伸,是实现学校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方向,是实现立德树人目标的重要保障。要通过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使学校在办学治校、合同实施、法律纠纷处置及重大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查时,能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廖益还对新受聘的法律顾问提出了相关希望和要求:一是要及时熟悉掌握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的方针政策;二是要系统学习涉及高校教学、学生管理等方面的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法规;三是要熟悉学校章程和校内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收集整理、分析相关典型案例,既可以促进工作,也可作为法学教学实践的案例;四是碰到事情要及时交流沟通,法治工作办公室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妥善解决问题。

何金明在会上指出,学校选聘法律顾问,坚持双向选择,这次选聘的法律顾问,既体现了学校对法律顾问的信任,也体现了法律顾问的责任担当。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始终把依法治校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根据教育部党组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建立由校内专家和校外律师相结合的法律顾问队伍,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推动、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他还就今后如何进一步做好法律顾问工作、加强法治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上,法治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了新一期法律顾问的选聘过程。法律顾问也作了交流发言,表示对受聘担任学校法律顾问感到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接下来的顾问工作中,将充分展现法律人的责任和担当,精诚团结,忠于宪法和法律,牢记职责、不辱使命,以更饱满的热情服务于学校的法治工作。

学校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部、法治工作办公室、政法学院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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