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因学校机构人员有所调整,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策〔2021〕5 号)有关要求,为确保依法治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需各单位重新明确并报送本部门的法治工作联络员。请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于4月12日(本周五)前填写好《各部门、学院负责人、法治联络员手写签名表》,签名盖章后报送至崇德楼210室法治办。
联系人:袁翠,联系电话:8120692,校园短号:675254。
附件:单位负责人、法治工作联络员手写签名表.doc
法治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