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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寒假学校合同用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2 阅读次数: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寒假期间,各相关二级单位完成合同审批流程后需使用学校合同专用章的,可在1月12-14日,1月24-25日,2月18-19日前往崇德楼211室法治工作办公室办理合同用章手续,届时将有专人值班。

温馨提醒:凡涉及招投标的合同,请一定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办结合同审批流程和合同用章。

法治工作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

版权所有:韶关学院法治工作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大学路288号韶关学院崇德楼210

联系电话:0751-8120692

邮箱:sgxyfzb@sgu.edu.cn

邮编:51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