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院合同- 货物- 一般 -20 - 号
韶关学院合同
合同名称:韶关学院 服务商/供货商资格确认合同
甲方: 韶关学院
乙方:
甲方:韶关学院
法定代表人:廖益
地址:韶关市大学路288号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韶关学院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结果,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根据采购结果,成交折扣率为 %。甲方确认乙方有资格为甲方 项目提供服务/货物。甲方不承诺在资格保有期内实际授予乙方合同,也不承诺在资格保有期内授予乙方服务业务/采购业务的合同总金额。
二、乙方的资格保有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在资格保有期内,如果甲方在本项目下有实际的年度服务业务/采购业务需要乙方提供,甲方应当与乙方签订具体的服务合同/采购合同。具体的服务合同/采购合同一年一签。
四、如果乙方拒绝回应甲方要求签订具体的服务合同/采购合同、签订具体的服务合同/采购合同后拒绝向甲方提供服务/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货物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资格并按照具体服务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本项目下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协商谈判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如果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法人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授权代表(签名): 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