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院合同-类别-层次-年份- 号
韶关学院合同
合同名称: 使用权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
采购结果,经自愿、平等、充分协商,就甲方采购乙方的 使用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内容
二、 平台(数据库)简介
三、甲方使用的主要要求
1.使用方式
2.使用范围
3.使用期限
4.使用限制
四、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1.
2.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
2.
3.
六、保密条款
七、乙方的赠送
(说明:如有,请单列或放在乙方的权利、义务部分)
八、合同期限
九、使用费
1.使用费的总金额及其构成
2.使用费的支付
3.双方的银行账户信息
十、违约责任
1.
2.
(说明:一般应阐明乙方数据库数据平台的内容和服务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违约责任、乙方拒不或无故中断服务的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恶性传染病、电力中断、黑客攻击、法律或政策改变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在合理时间内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该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的原因,然后由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未履行合同的,未履行一方对另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韶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其它事项
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书的所有附件以及本合同所涉项目下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协商谈判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书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纪要、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5.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若违反此点约定,则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使用费总金额30%的违约金。
(说明:该部分内容可以参考上述表述)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法人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授权代表(签名): 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