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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0 来源: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摄影

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工作的重要性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采集工作是国家对高校办学质量进行常态化监测和评价的重要基础,是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业认证等重要工作的核心依据,事关学校发展全局和声誉,也是学校开展自我诊断、优化管理决策、推动内涵发展的坚实基础。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对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数据采集内容及任务分解

本次数据采集工作依托韶关学院专业建设质量监测与分析平台的“状态数据采集”模块开展,涉及学校基本信息、基本办学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等学校七个方面的办学信息,共需填报75张表格。由各相关负责部门及二级学院负责数据收集及填报,具体任务分工详见《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附件1)。此外,师范、工科、临床医学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还需填报相应的专业情况补充表。

三、数据填报方式

(一)各单位登录“韶关学院专业建设质量监测与分析平台”(http://210.38.192.26/)(账户密码另行通知,一单位一账号,请勿修改密码)进行填报或审核,校园网用户可直接登录平台,校外用户可在学校统一认证平台使用VPN内网资源进入该平台。

(二)各单位指派一名数据填报人员及一名数据审核责任人,人员名单通过企业微信报送给评估中心胡秋兰,并加入SGU数据采集工作群(企业微信群),数据采集工作相关材料及具体要求均在此群及时上传、更新,相关问题在此群沟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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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U数据采集工作群(企业微信群)二维码

四、数据采集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各单元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的收集、整理、校验、报送与审核工作,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

(二)确保数据真实,严控质量关口:必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所有上报数据真实、准确、规范、及时,严禁虚报、瞒报、漏报、错报。

(三)强化协同配合,确保无缝衔接:各单位要主动沟通,积极对接,按时、保质提交所需材料,共同解决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四)把握时间节点,按时完成任务:各单位需严格按照附件1中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任务,学校将定期通报数据采集工作进度。

联 系 人:李 璞、胡秋兰

办公电话:8121662、8121992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