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工作实际,现开展本学期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包括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和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
(一)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二)学费减免
1.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2.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注:不享受以上国家资助对象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以前学历阶段享受过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学生,不得再次享受同层次学历资助;若攻读更高层次学历后二次入伍,可类比第一次入伍享受当前更高层次学历教育阶段的资助。
(三)退役士兵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含退役后复学、退役后入学)本专科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3700元/学年,按学期申请发放,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发放1850元。
二、资助申请材料
(一)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手写无效),填写无误后正反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原件一式两份,贴照片、申请学生本人签字,并根据申请表格的内容和要求到当地征兵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填写、签字、盖章;
2.《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本人银行卡(一类卡)复印件一份。
(二)学费减免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手写无效),填写无误后正反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一式两份,贴照片、学生本人签字,并根据申请表格的内容和要求到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填写、签字、盖章;
2.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以上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申请表经退役士兵学生当地征兵部门盖章后由各学院统一收集到学校财务部签字盖章。
(三)退役士兵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
1.目前在籍在校的退役士兵学生填写《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交至所在学院;
2.二级学院汇总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统一签字盖章后,连同《2025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勤工助学科。
注:如退役士兵学生本学期处于休学状态,则不享受本次助学金。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是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的一种,不占用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名额,退役士兵不再申请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直接关系学生切身利益,是保障退役士兵学生就学、激励学生应征入伍的重要举措。各学院需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申请材料收集完整、报送及时准确,杜绝少报、漏报、错报现象。
(二)加强宣传,全面覆盖
各学院需通过班会、年级群、学院官网等渠道,精准推送本次资助政策及申请要求,重点提醒2025年退役入学新生、退役后复学学生等关键群体,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全员知晓、及时申请。
(三)严格审核,规范流程
各学院需对照资助条件,逐项核查学生材料真实性:重点审核学生学籍状态(是否为秋季学期在籍、是否休学)、入伍/退役证明有效性、资助资格匹配度(如是否曾享受同层次资助)等。
四、报送时间
各学院于2025年10月15日上午12点前按照要求将纸质版资料交至学生工作部勤工助学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需统一标注“XX学院2025秋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8120108
地址:思源区学思楼210办公室
电子邮箱:sgujzxj@sgu.edu.cn
学生工作部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