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和项目(自然科学类)任务书签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3 来源:科学技术部 研究生部(挂靠)
摄影

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普通高校重点科研平台和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粤教科函〔2023〕9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普通高校认定类科研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粤教科函〔2023〕8号)文件精神,2023年度我校获批《基于智能视觉的钢轨扣件定位与缺损检测关键技术研究》等14项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为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立项项目顺利完成绩效目标并按时验收,现组织开展我校获批的14项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签订项目任务书,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并依据《韶关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韶学院〔2022〕197号)组织本单位获批立项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报,具体事项如下:

1.项目任务书(附件1)中的项目名称、研究内容和团队成员、项目经费预算及项目预期成果须与项目申报书一致,不可变动或删减。

2.2023年度广东省教育厅普通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自然科学类)经费实行“预算制”,项目经费额度依据《关于公布2023年度及部分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厅相关科研项目经费安排的通知》(韶院〔2024〕40号)中立项项目经费额度(单位:万元)。

3.根据《韶关学院科研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办法(试行)》(韶院〔2023〕91号)和审计专项整改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凡涉及科研实验的新申请科研项目或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实验(配方&工艺)变更的科研项目均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填报《韶关学院科研项目实验安全评估表》(附件2),由科研管理部门和资产设备管理部备案。

4.请各相关单位于2024年9月2日17:00前统一将本单位核查无误且签章的项目任务书(三份)及《韶关学院科研项目实验安全评估表》(一份)等纸质材料送至崇德楼517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sgxyxm@sgu.edu.cn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罗瑾怡,电话:0751-8120201

附件1.2023年度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任务书.doc

附件2.韶关学院科研项目实验安全评估表.doc

附件3. 韶院【2024】40号关于公布2023年度及部分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厅相关科研经费安排的通知(扫描件).pdf

科学技术部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