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师德师风、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组织纪律等方面审查,韶关学院教师资格专家评议委员会审核确认,王丽萍、曾卓、彭俊等17名教师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按照规定程序,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学校人事部门或纪检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 0751-8120037 欧老师
纪检监察室 0751-8120015 杜老师
附件:韶关学院2025年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人员名单(详见mis系统)
人力资源部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