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仲明大学生助学金是国强公益基金会荣誉会长杨国强先生于1997年创立。仲明大学生助学金倡导“受惠社会、回报社会、让爱薪火相传”的助学理念,多年来一直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广东省仲明助学志愿服务促进会《关于启动2024年度仲明大学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受助条件
(一)2024级全日制本专科新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秀;
(三)具备良好品德,认同仲明乐善助学的慈善理念;
(四)自愿在接受仲明大学生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仲明大学生助学金道义契约》,承诺毕业有能力后将受助的款项回捐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家庭困难学子,并身体力行加入助困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
二、名额分配与资助金额
本次我校共有助学金名额20人,每人资助金为5000元。根据我校2024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学院
| 名额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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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法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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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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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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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化学与土木工程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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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生物与农业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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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食品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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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体育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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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智能工程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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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外国语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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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教育科学学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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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旅游与地理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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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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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信息工程学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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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商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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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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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医学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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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本人于9月29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仲明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和《仲明大学生助学金道义契约》;
(二)学院初审。各二级学院按学校助学金评选办法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民主评议。对通过民主评议的学生名单以适当的方式在二级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在10月10日前报送到学生工作部勤工助学科。
(三)学校审核。学生工作部审核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学生申请材料,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仲明大学生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报送仲明促进会核定。
四、报送材料
(一)申请学生个人申请书(亲笔填写,800字以上,需介绍家庭情况、申请理由及自己的人生理想等)
(二)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三)申请学生入学成绩单复印件;
(四)《仲明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五)《仲明大学生助学金道义契约》(一式两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签名必须手签)
(六)《仲明大学生助学金道义契约附件》(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七)《2024年度仲明大学生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第(一)至(六)项只需提交纸质版;第(七)项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为Excel版本,纸质版需二级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文件命名为“XX学院+2024年仲明大学生助学金材料”,并提交至电子邮箱sgujzxj@sgu.edu.cn。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申请学生资格和所提交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学院要加强获助学生感恩教育,根据《仲明大学生助学金道义契约》,受助学生毕业后要向该助学基金回捐善款,各学院要积极联系往届受助学生履行道义承诺,回捐善款。
联系人:吴绀萍 刘宝珍
联系电话:8120108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思源区学思楼210勤工助学科
附件:
2024年仲明大学生助学金评定附件.rar
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