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高水平应用创业型大学创建战略部署,为深化学校创业教育改革,推动专业教育与创业教育深度融合,加强应用创业型人才培养,切实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根据《韶关学院强化创业教育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创业菁英班(以下简称“菁英班”)学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秉持育人为本、全域融合理念,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激发学生创新思维、厚植创业精神、锻造实践能力,培养兼具家国情怀、生态意识、跨界视野和实干本领的“敢创、会创、善创”复合型人才,为粤北地区高质量发展注入创新动能,助力教育强国建设。
二、选拔对象
(一)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愿的在校大学生(原则上以大一、大二,大三学生可择优推荐);
(二)曾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校级以上奖项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三)主持或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项目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四)自主创业,或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三、培养模式
(一)“菁英班”人员控制在40人/班,利用学生课余、周末和寒暑假开展创新创业教学及实践活动;
(二)“菁英班”不改变原有的学院专业班级建制,以项目引领、竞赛驱动、实践助推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同时隶属原所在专业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的双重管理;
(三)创业教育课程和实践活动在“菁英班”进行,采取“双创理论学习+双创实践训练+双创项目培育孵化”相结合的模式,将创新创业实践贯穿培养全过程;
(四)“菁英班”相关课程总评成绩不及格、缺勤1/4课时、出现严重违纪行为以及其他不适宜继续学习者,须退出“菁英班”。在培养过程中,吸纳符合条件的学生进入“菁英”(如已创立公司或已开展高层次创业实践),实行滚动培养,设置灵活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五)考核合格,经过综合评选,将获得“菁英班”荣誉学员证书,授予校级“青创先锋”荣誉称号;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择优推荐参加学校国创赛重点培育项目。
四、教学内容
“菁英班”开设开设系列创业课程,包括创业管理学、市场调研、构建创业构思、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创业市场营销、创业财务报表、创业法律法规、创业扶持政策等。汇聚学校、企业、政府多方师资开展相关教学,邀请相关领域优秀创业企业家授课,组织创业菁英班学生走出校园,赴各行业、各领域到创业企业现场接受实践教学。
五、学员选拔方式与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填写《韶关学院创业菁英班学员申请表》(见附件1)后,于11月1日(周五)报送至所属二级学院审核;
(二)二级学院审核。请各二级学院对学生报名的信息进行审核,填写《韶关学院创业菁英班学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并连同《韶关学院创业菁英班学员申请表》(纸质版,盖章)于11月5日前报至创新创业学院206韩老师;
(三)创新创业学院考核。创新创业学院根据各二级学院提交推荐名单,与11月10日前组织创业菁英班人员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11月15日前公布录取学员名单。
六、相关事宜
请各二级学院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和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报名和选拔(各二级学院择优推荐不少于8-10名学生参加选拔),并认真做好报名条件审核工作。同时,要配合做好学员的选拔等工作。
如有相关疑问,可到明德区育德楼创新创业学院206咨询韩老师(咨询电话:8123956)。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