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良好学风,树立先进典型,根据《韶关学院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韶院学〔2024〕9号)、《韶关学院学生优秀班集体、优秀班集体标兵评选实施办法》(韶学院〔2022〕178号)、《韶关学院本、专科学生评优实施办法》(韶学院〔2022〕176号)、《韶关学院学生体质测试工作实施方案》(韶院〔2024〕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班级和学生个人申请、各二级学院初评、学校学生评优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选审核,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级思想政治教育02班等5个班级拟评为“优秀班集体标兵”;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级思想政治教育01班等22个班级拟评为“优秀班集体”;张银玲等199名同学拟评为“三好学生标兵”;廖智琳等689名同学拟评为“三好学生”;卢珊等838名同学拟评为“优秀学生干部”;金蝶等3233名同学拟获各类单项奖;金蝶等244名同学拟获一等奖学金;林柔洁等184名同学拟获二等奖学金,潘雪莹等338名同学拟获三等奖学金。
现将学生拟获奖名单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可以书面、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学校学生评优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
联系电话:0751-8120230
电子邮箱:xssw@sgu.edu.cn
联系人:逯浩奋
学生工作部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