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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组织申报2024年度韶关市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项目(支持科研工作者经费自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0 来源:科学技术部 研究生部(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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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为积极推动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充分调动广大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现启动2024年度韶关市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项目(支持科研工作者经费自筹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一)申报内容

2024年度支持科研工作者经费自筹项目重点支持学校开展基础理论研究、软科学、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应用、教学教法研究(含特殊教育)等项目。

(二)考核指标

结合项目实际,自行拟定项目考核指标。每个项目至少有1项研究成果及形式(新产品、专利、论文、标准、培养或引进人才等)。

(三)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人需为项目承担单位在职在岗人员,且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项目组人员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项目组人员总数不超过5人,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实施周期及支持强度

项目自2024年11月1日开始,实施周期2~3年。项目经费自筹。

(五)项目管理

市科技局负责支持科研工作者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立项、监督、绩效考评抽查等相关工作;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立项项目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绩效考评、结题验收等相关工作。

二、申报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项目组成员本年度只能申报此项目1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一人,如有参与单位合作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为两人,另一人为参与单位人员。

(二)项目申报须填写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可从系统下载模板)。

(三)项目申报须填写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以及资金补足承诺函(均可从系统下载模板),韶关市科技局对本批申报的项目均无资金支持,学校根据实际财力情况酌情资助。

(四)项目绩效指标涉及专利和论文的,要求专利申请(授权)单位,论文通讯单位均为项目承担单位。以学校为牵头单位申报立项的项目,其绩效指标涉及专利和论文的,要求专利申请(授权)单位,论文通讯单位均为“韶关学院”,且论文需标注“由2024年度韶关市支持科研工作者项目支持”。

(五)202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xm.gdstc.gd.gov.cn/sg,请使用火狐浏览器,首次访问请删除浏览器缓存)。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组人员或项目单位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组人员有市级及以上社会发展与农业农村科技领域科技计划项目3项(含)在研或1项(含)以上逾期1年未结题验收的 (以2024年7月31日计算)。

2.自 2022年1月1日以来,在市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单位本年度所有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外,还将纳入科技信用记录。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立项的。

5.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 “黑名单”记录。

6.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三、申报流程

(一)注册。项目申报人需登录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sg)自行注册个人账户,我校的上级科技主管单位是浈江区科技局。注册后项目申报人还需完善个人信息并与单位账户(韶关学院)关联,详见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如已注册的老师,可继续使用原账户。各项目负责人账号的开通由所在二级单位统一上报科技部。

(二)申报。项目申报人填写个人信息后,按申报通知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提交有关申报材料,逾期无法受理。

1.9月3日前,项目申报人需在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项目申请,有关二级单位须统一报送本单位申报项目的纸质材料(崇德楼517室)和电子材料如下:

(1)《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资金补足承诺函》(均一式五份,使用系统模板填报);

(2)《2024年度支持科研工作者项目(经费自筹)推荐汇总表》(附件3)、有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二级单位审核签字并盖章的《韶关学院自然科学类纵向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4)(均一式一份);

(3)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sgxyxm@sgu.edu.cn)。

科技部统一办理相关函件的学校印章使用申请,过期提交的需自行办理。

2.9月6日前,相关学院指派专人到崇德楼517室统一取回本单位盖章的《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和《资金补足承诺函》,并通知项目申报人于9月10日前在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sg)补充上传该项目的《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资金补足承诺函》的盖章扫描件,9月11日统一进行校内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3.9月25日下午17:00前,项目组成员下载打印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中相关业务部门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由所在二级单位统一报送崇德楼517室,学校科技部统一办理后续盖章。

(三)资格审查和项目评审。市科技局对申报单位及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由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竞争性择优立项。

四、项目申报材料

(一)《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需在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并提交后,当系统显示待受理纸质材料时可下载并打印;

(二)项目可行性报告;

(三)附件材料:

1.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组织机构证),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等;

2.申报单位信用报告

(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及缴税情况证明;

4.项目组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

5.项目组成员近3个月社保证明(入职不满3个月的成员需单位提供相关说明并提供入职至今的社保证明,最少1个月);

6.申报指南中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资金补足承诺书(可从系统下载模板);

8.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可从系统下载模板)。

注:1.上述材料均需在项目申报时上传至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的附件材料中。打印纸质材料时,上述材料如非原件,应在复印件上加盖申报单位(或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公章。纸质材料请附上目录,并按以上顺序用 A4 纸打(复)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并请在书脊注明2024年度+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2.对于附件材料1-3,高校、三甲医院及驻韶部队可统一只交1份,但需项目申报单位盖章确认并说明用于本次该单位申报的全部项目。

3.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提供附件材料,无关材料不予评审。

五、联系方式

(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1. 韶关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吴铭栋,0751-8280308

2. 浈江区科技局:何盛安,0751-8313828

(二)韶关市科学技术局:林海滨,程前进;电话:8775040,8778883;邮箱:snsk8775665@163.com。地址:韶关市新华北路32号市科学技术局社农科。

(三)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咨询:邓韶泉,0751-8610771。

(四)学校科学技术部:罗瑾怡,8120201,邮箱:sgxyxm@sgu.edu.cn。

附件.rar

1.韶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韶关市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项目(支持科研工作者经费自筹项目)的通知(韶科函〔2024〕42号)

2.市县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手册(申报人、单位)

3.2024年度支持科研工作者项目(经费自筹)推荐汇总表

4.韶关学院自然科学类纵向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科学技术部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