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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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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务室使用医保门诊实时结算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6/03/04 来源:医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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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务室日前已正式获市卫健局批准成为我市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即日起向全体参保师生及教职工提供门诊医保实时结算服务,就诊人员在韶乐园北区医务室就医,可直接使用医保结算,无需垫付、无需校外报销,现将有关服务公布如下:

一、服务对象

(一)已参加韶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定点在校医务室的在校学生。

(二)已参加韶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定点在校医务室的教职工。

二、使用方式

就诊缴费时请主动出示:实体社会保障卡或手机医保电子凭证(粤医保/微信/支付宝激活)现场完成医保结算,仅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三、温馨提示

(一)校医务室属于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仅报销门诊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

(二)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确保人证一致,就诊及结算严格按韶关市医保局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非定点就医、患者于其他机构就诊所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四)医务室暂未开通慢性病诊疗及医保结算。

如有疑问可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医务室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