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我校学生的综合竞争力,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任务的前提下,拓展多学科发展,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并为拓宽就业渠道创造条件,根据《韶关学院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办法》(韶学院〔2021〕29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面向2025级本科生开展辅修专业及辅修学位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二级学院应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及自身办学条件,申报拟开设的辅修专业,经教务部审核批准后进行招生。
二、培养管理
(一)辅修专业属学生自费修读专业,学制为三年,课程设置及培养要求按经审批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二)辅修专业学习应与主修专业学习同步进行,学生需确保主修专业课程不受影响。
三、材料提交
(一)填写《韶关学院开设辅修专业、辅修学位申报表》(纸质版),并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于2026年5月8日前提交至教务部教务科。
(二)电子版材料请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教务科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李陶宣
联系电话:8120029(短号:618575)
教务部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