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委、校级学生组织临时团支部: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担当作为、锐意进取创先争优,进一步加强学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凝聚青春力量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广东省团内表彰实施办法(修订)》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共青团工作实际,校团委决定开展2025—2026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推进。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参评资格:“两制”完成率100%;支部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的团员比例低于2%(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智慧团建”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不低于70%(统计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6年3月31日);组织化学习专题规范录入;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团员发展、推优入党、主题团日、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近一年获得校级及以上集体荣誉,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校园文体艺术、科技创新等共青团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集体优先推荐。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青年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及时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团员教育管理和流动团员联系服务到位。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成效好。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组织动员青年力度大、能示范。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围绕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形成稳定的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团员在广东“i志愿”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比例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同级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二)优秀共青团员
参评资格:团龄在1年以上,年满18岁(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共青团员(不含保留团籍的党员);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的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统计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6年3月31日);积极参与支部组织生活,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2025年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预备党员和党员不作要求),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表彰;近一学期无挂科记录。
参评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参评资格:符合优秀共青团员参评条件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且担任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等团内职务;截至2026年3月31日,教工团干,须任基层团组织负责人一年以上(含一年),学生团干须任基层团干部半年以上;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完成报到;团支书、支部委员所在团支部需符合五四红旗团支部参评条件;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所在团组织近一年获得校级及以上集体荣誉;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校园文体艺术、科技创新等共青团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的优先推荐。
参评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团的各项工作任务,业绩突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7.管理上强。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二、申报名额
各二级学院团委根据所属2022-2025级团员、团干部人、团支部总数(以智慧团建数据为准),按比例推报。
二级学院团委推报优秀团员数不超过二级团委团员人数的5%,校级学生组织推报优秀团员人数不超过功能型团支部团员人数的5%(不足1人的可推荐1人);二级学院团委推报优秀团干部数不超过学院团干部人数的10%;二级学院团委推报红旗团支部数不超过二级团委支部总数的10%(不足1个的可推荐1个)。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团委请组织本单位推荐的集体和个人按照申报要求(附件1)准备材料。各二级学院团委于4月20日前将各奖项申报表(附件2~4)、汇总表(附件5~7)、奖状照片等证明材料汇总整理,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工作邮箱,纸质版报送至共青团团务管理与服务中心(黎灿学生活动中心211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陈腾滕
联系方式:8120017
工作邮箱:sgutw@sgu.edu.cn
共青团韶关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