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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共青团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09 作者:校团委 素质教育中心、美育教育中心(挂靠) 来源:校团委 素质教育中心、美育教育中心(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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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团委:

根据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团队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26年度全省共青团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广东青年五四奖章:各二级学院团委可推荐个人奖项1名、集体奖项1个。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各二级学院团委可从本组织团委或团支部中推报1个优秀集体。

广东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各二级学院团委可从本组织团员或团干部中推报1名优秀个人。

二、参评资格与评选标准

参评资格与评选标准严格按照团中央、团省委有关评选表彰工作办法及2026年广东省“两红两优”、广东青年五四奖章、少先队先进评选工作指引执行。各二级学院团委须认真对照资格条件、硬性要求与推荐规范,确保推荐对象完全符合申报要求。

三、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团委要充分认识本次省级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上级与学校团委工作部署,广泛动员、规范遴选,切实把实绩突出、青年认可、示范作用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

坚持原则,确保公正: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资格审核、民主评议、内部公示等程序,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拉票说情等行为,确保推荐结果具有代表性与公信力。

严格审核,保证质量:各二级学院团委须对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资格条件、事迹材料、佐证材料等进行全面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材料规范完整、符合申报口径。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团委于5月20日(星期三)前将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纸质版交校团委黎灿学生活动中心207室陈腾滕老师收,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工作邮箱。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校团委将根据通知精神及工作要求,汇总各学院推报材料,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评选推荐,进行统一公示。

联系人:陈腾滕

联系电话:0751-8120017、660184(校园短号)

联系地址:黎灿学生活动中心207室

工作邮箱:sgutw@sgu.edu.cn

共青团韶关学院委员会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