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全体硕士研究生: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激发科研创新潜能,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韶关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韶学院〔2022〕170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启动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籍在读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优先支持与所学专业领域高度匹配的应用实践类课题。鼓励研究生紧扣学科发展前沿与地方产业实际需求,结合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各类学科竞赛、专业实践选题。
(二)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鼓励团队申报。
(三)每名研究生同期仅限申报1项。项目须经导师审核同意并推荐。
三、评选流程
(一)研究生申报。研究生创新项目由研究生按照申报通知填写《韶关学院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1),经指导老师签名同意后,报所在学院审核。
(二)学院推荐。各学院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推荐。
(三)专家评审。研究生部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选拔资助。
四、项目类别与资助标准
(一)重点项目:资助10000元/项,研究期限1.5年;拟资助6项。
(二)一般项目:资助5000元/项,研究期限1年;拟资助6项。
五、申报材料及提交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3份),经导师和所在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部。
2.《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并按学院推荐顺序排列,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部。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发送至:sgxyyjsb@sgu.edu.cn。
(三)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17:00。申报材料报送地点:研究生部(崇德楼516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评审、立项、管理、验收、经费使用等,严格按照韶学院〔2022〕170号文件执行。
(二)项目成果形式包含公开发表论文、授权专利、新产品(工程)展示与设计报告、竞赛获奖、调研报告等。其中,调研报告需通过同行专家论证,或获政府、行业企业等相关单位采纳,具备良好应用推广前景。成果须标注“韶关学院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资助(项目编号)”,第一署名单位为韶关学院。
(三)项目建设期满未能完成建设任务,原则上只能延期1次,延期不超过半年。
联系人:邝秀君、 刘一艳,联系电话:8120409。
研究生部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