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学院师范类本科生教育实践工作管理办法》(韶学院〔2026〕11号)文件精神,教师教育实践教学管理中心组织开展了2025-2026学年度教育实习校级优秀指导教师和实习生的评选工作。韶关学院2025-2026学年度教育实习校级优秀指导教师和实习生名单(见附件)经过学院推荐,教师教育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审核,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教师教育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事实、线索要具体。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和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8日。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和电话:教师教育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庄老师,8880439。
教师教育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