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各单位:
2026年中秋节、国庆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节日“四风”隐形变异风险,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防线,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责任,加强教育引导
各二级党委要贯彻落实习近平党建思想,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抓实节前廉洁教育、风险提醒、源头预防各项工作。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头崇廉拒腐,发挥“头雁效应”。要引导党员干部将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清正廉洁的行动自觉,不断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切实把严的氛围营造起来、把正的风气树立起来。
二、严守纪律,筑牢廉洁防线
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工要严格遵守节日期间纪律要求,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广东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韶关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等(附件1、2、3),深刻汲取典型案例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要严守纪律规矩,规范言行举止,自觉抵制各类歪风陋习,严守廉洁自律底线,严格遵守十个严禁:
(一)严禁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购物卡券,以及通过快递、物流等方式隐形变异送礼;
(二)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一桌餐”、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三)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培训、调研之机变相旅游,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
(四)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滥发福利;
(五)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六)严禁以婚丧嫁娶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七)严禁值班值守脱岗、空岗、漏岗,不落实请示报告制度;
(八)严禁在民生服务、校园安全、应急处置、教学管理等领域层层加码、任性用权、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
(九)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十)严禁其他违反廉洁自律、文明节俭过节规定的行为。
三、强化监督,从严纠治“四风”
学校纪委、二级纪委压紧压实作风建设监督责任,一以贯之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对师生反映、监督检查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以及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突出问题,依规依纪快查严处、严肃追责,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严防“节日腐败”,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举报电话:020-12388
举报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韶关学院崇德楼613纪检监察室
举报网址:https://www.gdjct.gd.gov.cn/r/cms/jjw/xfjb/jbyd.html
附件:
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广东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3.韶关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共韶关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