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禁毒法》第二章第十三条的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韶关学院积极响应上级要求开展相关禁毒宣传工作,决定举办韶关学院第一届禁毒宣传技能大赛,现将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无毒青春,有你同行
二、参赛作品形式
(一)赛道一:禁毒宣传作品设计
以表情包、文字段子;H5小游戏;公益广告;微视频;话剧等作品进行参赛评比。
(二)赛道二:禁毒宣传活动方案策划
以禁毒宣传活动方案策划书电子文档的形式进行参赛评比。
三、活动要求
(一)作品要求
(1)为确保大赛评审的公平、公正,所有参赛作品不得出现作者和学院名称。
(2)表情包、文字段子
GIF或静态JPG动态表情包或文字段子,适合于微信、微博、QQ、论坛等新媒体线上传播。每套表情包不少于8个,单个表情的大小不大于500KB;每条文字段子不多于200字,需附一个不大于300KB的封面图。
(3)H5小游戏
H5小游戏,适合于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线上传播。H5小游戏大小不限。
(4)公益广告
时长5分钟以内;有主题、有情节、可包含动画表现形式;有完整的片头片尾;适合于网络和电视台等媒介播放;设置中文字幕。(作品规格:制式为PAL制,画面尺寸为1920×1080像素,输出格式为FLV、MP4、MPG等)。
(5)微视频 取自生活拍摄的视频短片,时长30秒—3分钟;包括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短片等。微视频可通过PC、手机、摄像头、DV、DC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作品分辨率越高越好;(作品规格:制式为PAL制, 画面尺寸为1920×1080像素,输出格式为AVI,MP4,MOV,WMV等)。
(6)话剧
不限剧种,时间30-50分钟。 (7)禁毒宣传活动方案策划书电子文档
以PDF格式投稿。
报名须知:
1、本次大赛以个人或团队报名,团队人数不超过6人。
2、允许一个人或者团队同时参加两个赛道的比赛。
3、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并追回证书与奖品。如因抄袭发生知识产权纠纷,一切责任由作者承担。参赛作品概不退还。
4、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作者所有,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展播、展览、宣传和编辑出版发行。
5、作品的制作应严格按照作品标准进行(输出格式,作品规格,时间等),不符合作品标准的作品无法参与本次比赛的评比。
6、作品应紧扣活动主题,鼓励创新,力争形式多元,风格多样。
(二)征集要求
1、两个赛道的作品征集从5月1日开始,至5月15日结束,逾期上交无效。
2、作品上交时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分两个赛道,以两个压缩包的形式进行上交,命名为 xx学院 禁毒宣传技能大赛 第x赛道,如果本学院只有一个赛道的作品,则交一个压缩包即可,学院在上交一个赛道的所有作品前需要将不同年级的作品分别放在不同的文件夹,再将多个文件夹做成一个压缩包。于5月15号21:00前发至邮箱 2396178537@qq.com(赛道一),bangehuo_2023@qq.com(赛道二)。
3、班内作品的收集由班团负责,同样分为两个赛道分别进行收集,压缩包命名为 xx学院+xx级+专业+xx班+赛道x ,以压缩包的形式上交给各二级学院的相关负责人。
4、班级内个人上交作品时应将作品文件命名为 xx学院+xx级+xx班+姓名+赛道x+作品形式(表情包,戏剧等)。
5、本次活动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须由各班团负责收集参赛人信息并进行填写,最后汇成班级总表放于压缩包内上交,不需要个人上交作品时单独交报名表。
四、活动时间
参赛作品投稿:2024年5月1日-5月15日
参赛作品评审:2024年5月16日-6月1日
五、活动地点
线上
六、活动对象
韶关学院全体学生
七、评选方式
初赛、复赛的评选由大赛组委会进行,决赛时大赛组委会将组织禁毒领域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分别对两类组别比赛作品进行综合评审计分。选手以最终成绩划分名次。
八、奖项设置
按参赛选手综合成绩总分得分评出“韶关学院第一届禁毒宣传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具体名额及奖励办法如下:
奖项
| 名额
| 奖励办法
| 一等奖
禁毒宣传作品设计组5名
禁毒宣传活动方案策划组3名
| 获奖证书及奖品
|
二等奖
| 禁毒宣传作品设计组10名
禁毒宣传活动方案策划组6名
| 获奖证书及奖品
|
三等奖
| 禁毒宣传作品设计组15名
禁毒宣传活动方案策划组9名
| 获奖证书及奖品
|
优秀奖
| 禁毒宣传作品设计组若干名
禁毒宣传活动方案策划组若干名
| 获奖证书及奖品
|
总获奖人数不超过报名人数40%。
颁奖地点与时间:颁奖在线下进行,获奖选手届时注意通知时间地点,我们将邀请老师为获奖选手颁发奖状证书。
九、联系方式
张志明:18826341384
秦慧妮:18026856216
附件:“无毒青春,有你同行”——韶关学院第一届禁毒宣传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doc
教务部、政法学院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