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地生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提升思想政治工作和“三全育人”质量,根据《韶关学院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和“三全育人”体制机制建设方案》(韶学院党发〔2022〕70号)的安排,结合学校实际,在第一批“三全育人”示范学院创建的基础上,现决定开展第二批“三全育人”示范学院创建申报评选工作。现就申报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三全育人”示范学院创建申报
(一)意向征集。各二级学院采取自主申报方式,有意向参与第二批“三全育人”示范学院创建的单位填写《韶关学院“三全育人”示范学院创建申报书》(见附件),提交试点申请。
(二)申报内容。各单位依据《韶关学院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和“三全育人”体制机制建设方案》,特别是《二级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三全育人”工作指引》,结合自身工作基础和未来建设愿景进行申报。
(三)申报方式。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4月26日(周五)下午17:00前将《韶关学院“三全育人”示范学院创建申报书》及主要支撑材料(前期的工作基础,如照片、荣誉等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guxcb@sgu.edu.cn,邮件名命名为:**学院“三全育人”示范学院申报书。同时,将申报书及主要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理论科(崇德楼507室)。
二、遴选与管理
(一)遴选原则。按照“标准引领、动态跟踪、数量从严、质量从优”的原则。
(二)遴选办法。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学院的申报情况进行评审,评选出3-5个学院作为第二批“三全育人”示范学院的创建单位。
(三)建设周期。创建“三全育人”示范学院的建设周期为2年,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过程指导、中期验收、终期验收等形式,经终期验收合格授予项目建设单位为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学院,并向上级推荐,向全校推广其成功经验。
(四)经费支持。学校对获得第二批“三全育人”示范学院创建的单位给予3万元/项目的专项经费支持。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以此次申报、推荐、评选为契机,根据各项工作内在的育人元素和育人逻辑,构建一体化育人体系,推进本学院思政工作体系和“三全育人”体制机制的建设和完善,促进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格局,进一步推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
联系人:蓝骏东;联系电话:8120113。
附件:韶关学院“三全育人”示范学院创建申报书.doc
宣传部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