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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团队创业实践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0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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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团队:

根据《关于印发〈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韶学院〔2021〕231号)相关规定,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创新创业团队开展考核,现将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创新创业团队(名单详见附件1)。在本次考核中,2022年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创新创业团队参加终期考核;2023年及以后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创新创业团队参加中期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日常创新创业团队的项目运营、项目运营业绩(指经营情况、获奖情况)、项目竞争力分析、支持配合基地管理工作、孵化成效、工作室使用情况(卫生、安全、文化宣传)等。

三、考核方法

在团队自评的基础上,考核专家组根据《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团队考核评分表》,结合主管部门提供一级指标前三项的相关信息对团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级。)

四、考核材料

(一)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团队填写《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团队考核自评表》(附件2),创新创业团队完成自评后,需要由团队负责人和指导老师签名确认;

(二)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团队填写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孵化基本情况表》(附件3),填写完成后由负责人所属二级学院盖章;

(三)孵化期工作总结。阐述创新创业团队在孵化期内开展的创新创业实践工作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在创业大赛、学科竞赛、项目申报或企业经营方面等成果业绩,要求工作总结务必全面、客观,段落清楚,层次分明,不少于1500字,落款处需由团队负责人和指导老师签名确认;

(四)项目活动图片资料。创新创业团队须提交孵化期内获得的创新创业方面获得的荣誉、经营情况、具有文字说明的团队活动图片等材料照片(不少于10张活动图片);

(五)项目孵化期总结PPT。要求总结PPT全面真实,展现项目开展情况、项目业绩、获得荣誉等孵化情况。

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团队须在4月17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总结材料:二级学院名称+创新创业项目名称+负责人)发送至dxscyfhjd@sgu.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到创新创业学院206。

五、考核结果

创新创业学院将于4月30日前,组织校内外评审专家,依据学校孵化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团队总结材料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将通过校园网挂网公示。 2022年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创新创业团队终期考核成绩优秀的,根据项目运营实际情况,团队可自主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后再签订入孵合同,续孵一年;终期考核成绩合格以上的,可申请开具孵化证明,团队每位成员可申请2个创新实践学分。

2023年及以后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创新创业团队,中期考核合格以上的,可申请续孵一年;考核不合格的,自考核结果公布15天内办理退孵手续,缴纳孵化室电费,搬走孵化室内自有物品。

六、若需咨询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团队创业实践考核有相关事项的,可联系创新创业学院韩老师。联系电话:0751-8123956,地址:明德区育德楼创新创业大楼206室。

附件1: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考核团队名单.xls

附件2: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团队考核自评表.xls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孵化基本情况表.doc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