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自今年4月1日起,对逾期未履行备案手续的境内存量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含APP、小程序、快应用等,以下简称APP),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采取下架、关停等处理措施,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应全面落实“先备案后服务”要求,不得为未备案APP提供网络接入、分发、预置等服务,保障互联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维护网络安全和公众利益。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APP的选用,现就开展2024年学校教育APP备案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用(使用)的所有教育APP须备案审查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教技函〔2019〕55号)的规定,凡是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移动应用(教育APP),一律建立备案审查制度,由教育APP提供者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通过后列入教育部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平台予以公布(查询方式见附件1)。
二、不得选用未通过教育部备案的教育APP
学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教技函〔2019〕55号)关于教育APP备案、选用的有关规定。凡未通过教育部教育APP备案的教育APP,一律不得选用。教育APP备案实行动态管理,在选用期间被撤销备案的,要及时停止使用。
三、要将教育APP通过教育部备案作为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条件
学校各二级单位在开展教育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对于所有开发、建设的教育APP,应当将通过教育部教育APP备案并且始终保持教育APP备案资格作为进校园推广使用的基本条件。
四、全面规范选用的教育APP收费行为
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平板电脑或教育APP,学校各二级单位不得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组织名义或直接支付企业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购买。
五、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选用的教育APP已通过教育部备案
请学校各单位认真排查本单位及个人选用(使用)教育APP的情况,将本通知中关于“不得选用未备案的教育APP”的规定和教育APP备案查询方式(见附件1),通过各种方式迅速传达至涉及到教育APP使用的所有教职员工(尤其是任课教师、班主任),并根据排查结果填写选用(使用)的教育APP信息采集表(附件2),于3月31日前按照采集表的报送方式和要求发至指定邮箱,或者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黄灌老师。同时,在每学年新学期开学前对以上规定进行学习,确保涉及教育APP使用的新进教职员工不再选用未备案的教育APP并掌握教育APP查询方式(见附件1)。
如有问题,请咨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咨询电话:8120197,联系人:黄老师。
附件1教育APP备案查询方式.doc
附件2 选用(使用)的教育APP信息采集表.xls
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